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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废塑料企业护身符——《行业规范条件》集体申报!

发布人:    发布时间:2017/12/22 9:51:49

废塑料史上最动荡颠覆的一年,2017年即将过去;2018年及其以后,废塑料企业要如何规划长远发展之计?

“禁废方案” 提出

• 要提升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——提高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率;

• 规范国内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产业发展,发挥回收利用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;

• 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装备技术水平。

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商务部负责长期落实该项政策。

▶▶▶ 万千归结一句话:规范的就是保险的!

为规范废塑料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发展秩序,促进企业优化升级,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管理水平,引导行业健康持续发展,工信部于2015年12月4日制定了《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》、《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》。

受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委托,中国合成树脂供销协会塑料循环利用分会于2016年11月16日组织了第一批申报材料的专家评审会,第一批符合《规范条件》的20家企业名单已在工信部网站公示。

面临行业巨变之际,企业纷纷致电塑料循环利用分会询问申请《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》事项。为此,协会特向工信部汇报,组织30家企业集体申请“规范条件”。

为了能使企业高效、规范申请,协会全程辅导,帮助企业填写申请资料,确保企业申请成功,成为工信部认可的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。

《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》
——内容摘要——

企业类型及生产经营规模

1. PET再生瓶片类企业: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0吨;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20000吨。

2. 废塑料破碎、清洗、分选类企业: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0吨;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20000吨。

3. 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: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5000吨;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吨。

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

1. 塑料再生加工相关生产环节的综合电耗低于500千瓦时/吨废塑料。

2. PET再生瓶片类企业与废塑料破碎、清洗、分选类企业的综合新水消耗低于1.5吨/吨废塑料。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的综合新水消耗低于0.2吨/吨废塑料。

工艺与装备

1. PET再生瓶片类企业。应实现自动进料、自动包装与加工过程的自动控制。

2. 废塑料破碎、清洗、分选类企业。应采用自动化处理设备和设施。

3. 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。应具有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的预处理设备和造粒设备。

环境保护

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应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,按照环境保护“三同时”的要求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,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,并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。

企业应具有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的废水处理设施,中水回用率必须符合环评文件的有关要求。

再生加工过程中产生废气、粉尘的加工车间应设置废气、粉尘收集处理设施,通过净化处理,达标后排放。

对于加工过程中噪音污染大的设备,必须采取降噪和隔音措施,企业噪声应达到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。